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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验收资料要求
一、字体字号排版的规范要求
1. 标题:2号,方正小标宋 水平居中 间距3.5。
2. 副标题:3号楷体GB2312 ,段前、段后各0.5行。
3.正文:3号,仿宋GB2312,行间距:1.5倍,排列:两端对齐。
4.子标题设置
第一级标题 “一、” (3号黑体)(作为小标题时句尾无标点);
第二级标题 “(一)”(3号楷体,加粗)(作为小标题时句尾无标点) ;
第三级标题 “ 1.”(3号仿宋,加粗)(无论是否作为小标题,要有标点);
第四级标题 “(1)” (3号仿宋),加粗(必须有标点)。
(建议不用自动编号的方式,若重排原文,编号会自动消失。)
二、资料的分类要求
1.凡学校公文类资料严格按校办公文格式要求规范操作。
2.其他支撑材料(如语言文字工作方案、计划、总结等)按此要求规范组装。
3.个别过程性资料,如备课、过程考核记录、作业批改情况等无法更改格式的资料,可不做特别要求。
三、资料的时间内容要求
1.资料收集时间为2022年10月7日-2022年10月15日。
2.资料的准备按照学校的要求进行,注意不同时期和不同角度资料的互相支撑、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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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22-05-22 0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