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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语言文字达标建设工作机制
按照《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教语用〔2017〕1号)、依照高新区教育局《关于2021-2025年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工作方案》(西高新教发〔2021〕140号)文件的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现我校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建设,制定学校语言文字达标建设工作机制。通过建立高标准的语言文字达标建设工作机制,促进学校管理水平的提升,促进整体师资水平的提升,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提升。
1. 学校语言文字达标建设的主要工作目标
(一)学校总体目标
学校语言文字达标建设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全体教职工和学生都要形成自觉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和自觉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的意识,培养学生的语言文字应用和鉴赏能力,全面提升语言文字信息化水平,努力营造人人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良好氛围。
(二)教师需达到的目标
教师应熟悉党和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普通话水平达标,汉字应用规范、书写优美,具有一定的朗诵水平和书法鉴赏能力,熟练掌握相关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具有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普遍具有自觉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与中华优秀文化的意识和自豪感。
(三)学生需达到的目标
学生要能够熟练地运用普通话,表达清晰,交流顺畅,掌握一定的汉字和汉语拼音,具有一定的书面写作能力、朗读水平和书法鉴赏能力,具有对中华优秀文化的认同感、自豪感和自信心。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一)基本规范要求
1.学校以普通话为校园语言,教师以普通话为教学语言,学生以普通话为交流语言,公共活动以普通话为交际语言。全院教职工和学生都要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用文明语,做文明人。
2.学校要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学校工作的日常管理,在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以及科研项目的总体规划中要有语言文字工作内容。要把提高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作为人才培养目标的基本要求和教育教学的基本内容,将学生语言文字素养的培养融入到各项教育活动及校园文化建设中。
3.学校要建立切实可行的工作制度和评价体系,将相关要求贯穿于学校常规工作和主要环节,常抓不懈,确保学院语言文字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4.学校内公文、各式文件、网站、宣传信息平台以及名称牌、指示牌、校风校训、标语、建筑物等用语用字要符合规范,汉语拼音使用规范,外文使用应符合标准、规范。校内要有永久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宣传标识或标语,学校主页要有语言文字工作宣传内容。
5.学校要加大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力度,做好科学研究工作。
(二)教师规范要求
1.教师要自觉成为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表率,充分发挥语言教学活动在普及普通话、用字规范化中的主渠道作用。
2.教师要积极参与普通话培训和测试,不断提高自身规范用语水平,我校全体中青年教师普通话达标率力争达到100%。
3.学校要把语言文字规范的要求纳入到教师业务考核和教学基本功能力考核中,考核结果作为聘用、晋级和评优的条件之一。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学校的具体情况,把教师普通话水平和推普工作纳入教师考核、奖惩、聘任、竞争上岗等各环节。
4.教师书写汉字必须使用规范汉字,除书法作品外,一律不得使用繁体字、生造简化字、异体字。
5.学校不得录用没有取得普通话资格证书的教师。
(三)学生规范要求
1.学生要形成自觉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的意识。
2.要培养学生形成良好的听说习惯和语言习惯,引导学生对语言文字的兴趣,成立中华经典诵读、书写等学生社团,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
3.要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体系,注重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和革命传统教育教学,将爱父母、爱家乡、爱祖国的教育贯穿于各个教育环节。
三、学校语言文字达标建设工作机制
(一)领导协调机制
为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建设工作,学校成立语言文字工作领导机构,全面领导和负责学校语言文字达标工作。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由闫晋晋副校长任组长,邱晓辉同志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领导、组织语言文字工作的开展。
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专项工作办公室(崇仁楼2楼39),由公共课教研组主任邱晓辉同志兼任,成员为公共课教研组工作人员,具体负责语言文字达标建设工作的建章立制、组织实施、推动指导等工作。
(二)分工负责机制
全校各部门配合学校语言文字整体工作,形成责任分工,职责明晰的语言文字达标建设工作体系。
校办主要负责校内公文、各式文件、网站、宣传信息平台用语用字符合规范等工作。
人事科主要负责在职务评聘等制度中,有关于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应用情况的明确要求。
教务科主要负责制定教学用语用字、学生培养、教育实践过程中有关于语言文字使用的规章制度等工作。
财务科主要负责语言文字工作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等工作。
学生科、团委主要负责学生的日常用语使用普通话,写规范字,开展语言文字系列活动等工作。
教务科主要负责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建设研究等工作。
语委办主要负责研究制定语言文字达标建设工作机制,上报语言文字计划、总结,推动开展“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等工作。
其他各部门均要按照学校统一部署要求,开展语言文字达标建设工作。
(三)培训奖励机制
1.学校要对语言文字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2.学校要重视教师语言文字基本功训练,通过定期培训、综合培养,提高教师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水平,并适应新时代教育教学的新要求。由教师发展中心建立教职工语言文字的培训管理办法和奖励办法。
3.由学生处、团委建立对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学生给予表彰奖励的办法。
(四)监督保障机制
1.学校要有语言文字工作的专项经费,经费管理要严格,使用要规范。
2.语言文字达标建设的日常工作由学校语言文字达标建设专项工作办公室(简称专项办)负责。专项办要定期研究语言文字达标建设工作,定期检查各部门语言文字工作的落实情况。对语言工作达标建设不利的部门要及时提醒,必要时报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给予全校通报批评。情节特别严重的,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